「民营经济促进法」启动立法 学者:有法却滥权也无用

中国21日宣布启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并加快推动立法程序,藉此提振民企信心。学者分析指出,民企最为在意公平竞争与司法正义,并建议同时修改刑法丶劳动法等,全面解决企业痛点。
根据中共官方的新闻公布,「司法部部长贺荣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要坚持开门纳言丶汇集众智,广泛听取意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效,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制定一部务实丶管用丶操作性强的法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这项消息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丝希望,不过也有学者担心这只是官样文章。
综合多个媒体访问专家的说法,都希望当局能对症下药,不要只有法,却依然滥权。
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唐大杰指出,根据调查,民营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包含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丶保护合法权益丶减税降费丶畅通国际贸易丶国企退出竞争性行业丶宽松劳动法律与提供更多灵活就业机会。
他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之道无非「地位平等」丶「保护私有财产」丶「维护司法公正」,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政策的逐步推进,中国的法治环境得到了改善,但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实践,还存在一些明显问题。
唐大杰说,近年相继发布相关执法文件,遏止逐利执法等相关行为,但随着各地财政状况的恶化,这些逐利执法案例又呈现高速成长之势,使得很多民营企业防不胜防,无所适从。
他说,「民营经济促进法」不可能解决民营经济的所有痛点丶难点。应该在司法丶行政执法丶财税制度等多方面深入改革,应该考虑更高阶的立法和修法,比如修改刑法丶劳动法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丶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也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应该回应民营经济发展「地位平等丶共同发展丶公平竞争丶互惠合作丶平等监管与平等保护」的6大诉求,确认民营企业的平等法律地位丶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为民营经济提供长效有力的法治「定心丸」。
旅美经济学者夏业良认为通过专项立法来补救政策的缺陷并不能挽回民营经济的信心。
他说,不仅是本国民营企业家对政策的连贯性没有信心,外国投资者也对中国市场失去了信任。他也提到政策常常朝三暮四,例如中国头部教培机构新东方在遭受政策打压后,经历了沉痛的转型;但近期中国当局又再次进行政策转向,从打压变成扶持教培行业。如此想一出是一出的做法,让企业无所适从。
美国民间机构“信息与战略研究所”经济学者李恒青认为,对民营企业家而言,并不需要通过专项立法来获得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最关键在于落实各项基本法律,变人治为真正的法治。他说:「中国的企业家根本用不着搞这法那法,好好把现有法律落实到实处,把政府无限膨胀的权力关回笼子里,这些企业家就阿弥陀佛了。」